为做好我院今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规定,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推免工作顺利开展,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
1、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振
成员:韩毅、李琳、朱美春、吴俊
2、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朱美春 副组长:李琳
成员:高圣彬、李文婷、孔静静、王英、王方方、李兰、吴昕洋
3、专家审核小组
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的论文、发明专利、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二、推荐资格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包含当年经春季高考入学的学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不包括定向和委培的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所有课程初考需合格,绩点计算范围内的课程初考平均绩点原则上大于等于2.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本条件者可优先获得推免生资格。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建筑工程学院推免名额分配如下:
1.土木工程(中英合作)专业:基础推免名额2名;
2.工程管理专业:基础推免名额2名;
3.科学教育专业:基础推免名额2名,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项推免名额2名,卓越师范生长周期培养专项名额2名。
注:卓越师范生长周期培养专项名额推免生限报本校相关教育类专业学位硕士;其他名额推免生可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
各专业根据推免生综合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科学教育专业的卓越师范生长周期培养推免生和其他名额推免生分开排名,报名时需明确是否选择卓越师范生培养专项,每人只能报名一项。
四、推荐工作程序及规则
1、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推免生选拔各项工作。
2、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可自由报名,须填写《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答辩情况、综合成绩、综合名次不填,需有2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后面的意见不填),一名学生只能报名一项。
3、学院依照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制定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免生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由学业综合成绩、个人社会贡献、特殊学术专长三部分组成。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院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校发文)者不予推荐。
(2)学业综合成绩(占80%)。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含面试和笔试),突出考察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学业综合成绩以百分计,由学位(绩点)课程成绩、英语能力得分和综合素质得分三部分组成,具体计算方法见推免综合成绩评分细则。
(3)个人社会贡献(占10%)。坚持全面发展价值导向,将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者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与专业关联度不高的竞赛获奖等纳入推免遴选指标体系,总和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见推免综合成绩评分细则。
(4)特殊学术专长(占10%)。将与专业相关的论文、发明专利、竞赛获奖三部分纳入推免遴选指标体系,三项总和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见推免综合成绩评分细则。
申请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的论文、发明专利、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计算公式:综合得分=学业综合成绩×80% 个人社会贡献得分×10% 特殊学术专长得分×10%
当推免生综合成绩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学位(绩点)课程成绩、英语能力得分、特殊学术专长得分、个人社会贡献得分排序。
4、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初步审定上报学校的推免生名单,并按照学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通过后在学院公示,并上报学校。
5、上报学校的推免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上报的推免生名单实行等额推荐(排序)。
五、推免工作的日程安排
1、8月28日(周五),学院启动本次推免工作。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订推免工作方案和遴选细则。
2、9月1日(周二)前,学院推免工作方案和遴选细则上报教务处审核,待确认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3、9月2日(周三),9:00-11:00到建工楼报名,土木工程(中英合作)专业至建工楼101递交材料,科学教育专业、工程管理专业至建工楼307递交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材料主要包括:推荐表(正反印)以及学院综合成绩评分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4、9月3日(周四),特殊学术专长答辩(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5、9月7日(周一)前,学院公示通过材料审核和答辩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
6、9月10日(周四)前,学院经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通过后,公示拟推荐学生名单,并汇总材料上报学校。汇总材料主要包括:推免生名单汇总表,学生推荐表、专家组审核鉴定意见(专家组成员签字)和特殊学术专长材料(计算特殊学术专长得分的学生)、本科阶段成绩总单、荣立二等功以上证明复印件,学院推荐工作总结。答辩音视频文件刻光盘或u盘提交。
六、入围者须知
1、仔细阅读《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师范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关于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关注学校审定推免生名单的公布。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推免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具体时间以及操作安排可参见教育部或该系统通知及各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办法。
七、监督
在推免选拔过程中,学生可以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投诉和反映情况,也可以向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反映。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1-57125816;邮箱:
对在推免选拔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我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上海师范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6年8月28日
